9 月 2 日,幸福藍海公告稱,公司9月1日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2019)蘇01民初1610號】。南京中院就2019年公司與傅曉陽等十七名被告因重慶笛女阿瑞斯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民事判決書》顯示,撤銷幸福藍海與傅曉陽等十四名原重慶笛女阿瑞斯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傅曉陽、白云蕊等十四名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分別向幸福藍海返還股權轉讓款及利息,同時應負擔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最終訴訟及執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后續進展情況。